防水防腐工程iso认证涉及的专业问题
来源:华认ISO认证 发布时间:2022-12-22 10:22:12 关键词:防水防腐工程iso认证涉及的专业性问题
防水防腐工程iso认证涉及的专业问题
防水防腐工程iso认证涉及的专业问题1)工艺流程:图纸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技术交底-------
测量放线-分部分工程施工-按进度进行检验批准、分项、隐蔽和分部工程评估-单位
工程验收-竣工交付-回访保修
二).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空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综合排放标准、锅炉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建筑工地噪声限制》、《职业健康》
《工伤保险条例》伤保险条例》《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条例》《职业病目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
调查程序、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督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条例》
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GB《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01;CECS196:2006室内防水工程建设
程技术规程;GB/T屋面工程技术规范50345-2004;GB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07-2002;
GB《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08-2002;GB5024-1995《建筑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411-2007;
三)
A)环境因素:噪声排放、粉尘排放、污水排放、固体废物排放、有毒有害废物排放、化学危险品排放
泄漏、有毒有害气体排放、资源能耗、火灾、爆炸、运输洒水、光污染、油烟排放等.
B)主要环境因素:噪声排放、粉尘排放、污水排放、固体废物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放、资源和能源
消耗、化学危险品泄漏、火灾、爆炸、运输等
C)危险源:坠落、起重、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溺水、中毒、窒息、火灾、
爆炸、坍塌、中暑、职业病、传染病、灼烧、自然灾害等
D)主要危险源:高坠落、起重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溺水、中毒、窒息
夏季、火灾、爆炸、坍塌、传染病、职业病、自然灾害等
4)审核重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记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环境保护措施;操作指导书、安全技术交底;操作环境保护和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力
动态防护用品态防护用品;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应急演练;应急人员名单;职业病预防措施;传染病预防
措施;限额接收措施;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劳动保险;女工、未成年人保护;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
道路硬化措施;安全警示标志;重大环境因素/危险源监测记录;政府职业健康安全抽查;
投诉;相关方协议;环境保护/健康安全重点场所(建筑工作面、仓库、油库、半成品加工室、配电室、机械
车辆用地、搅拌站、食堂、现场宿舍、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厕所、车库、电梯、锅炉房
垃圾房、四口/五边防作业面、安全通道、防护棚实验室等。),重要岗位(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人员、机操人员、司机、材料人员、起重机、维修人员、焊工、机器
操工、电工、厨师等.)
5)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编制并经监理签字;特殊过程(特殊过程:预防
腐蚀涂料工程确认(地下防水)/等).
1.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工人是否获得有关工程质量要求的文件(如图纸、图集等)
2.工程主管部门是否提供适当的施工指导;
3.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施工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的技术交底水平进行技术交底并留有记录;
4.项目部是否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施工,影响施工进度,是否采取了
相应的调整措施;
5.项目是否按照控制要求控制确定的质量控制点;
6.工人的操作是否符合相关操作规程的要求;
7.生产设备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质量计划配备
8.是否使用合适的检测设备.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或《施工方案》进行特殊过程
的要求:—— 符合要求的人员和设备;—— 按规定的操作方法施工;—— 按要求记录.
五)
1.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安排工程质量检验;
2.项目部是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了交接检查、专职检查和分部项目中间检查;
3.质量主管部门和项目部是否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标和合同要求进行了分项、分项工程质量评价
单位工程质量评价验收、竣工验收;
4.质量主管部门是否实施了企业规定的质量检验制度;5.项目部是否组织了工程设备的使用
可测试、检验、联动试车;
6.工程质量检验人员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质检员”资格;
7.工程分部、分项、隐蔽工程质量验证、隐蔽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填写是否正确,和工程的实际质量
数量一致;
8.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是否与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关.
六)
1.项目部是否批准了项目分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工程或劳务分包商是否符合持证上岗要求;
3.工程或劳务分包商进场时,项目部是否对其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4.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是否采取了适当的监督控制措施;
5.项目部如何控制供应商,控制方法是否适应所提供的材料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6.项目部是否安排了物资验收,并按相关标准对各类进场物资进行验收,并有质保书,合格
证明;
7.项目部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抽样复试;
8.所选材料试验单位是否为具有相应等级和试验范围的法定试验单位;
9.项目部是否按规定要求向监理人员报告材料,并经监理同意使用;
10.材料进场检验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与《施工组织设计》授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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