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有可能会被罚款

2018年3月15日,黄岩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台州市黄岩重信塑料模具厂检查时发现,该厂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18年5月2日,黄岩区安监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台州市黄岩重信塑料模具厂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018年3月21日,黄岩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台州市宏康衣架制造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2018年5月2日,黄岩区安监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台州市宏康衣架制造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018年3月22日,黄岩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台州市黄岩纯纬塑模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2018年5月2日,黄岩区安监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台州市黄岩纯纬塑模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018年3月26日,黄岩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在对台州市黄岩申华快递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2018年4月23日,黄岩区安监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台州市黄岩申华快递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