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环评资质放开前后,已有打印店开始干环评了,原本不信的,看看下面这个通报,也许并非空穴来风。
从环境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文件意见来看,环评项目主持人必须是环评工程师,与传说中的高工无关(具体条款见后文)。
各位环评师,眼看全国要环评师直接考核认定高工了,签字当心!
关于对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环评文件质量问题进行通报批评的决定
温环平〔2019〕12号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你公司2019年1月编制的《温州唐格包装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复合彩印编制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我分局审查期间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环境标准适用错误(环评报告中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噪声排放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二)项目位于环境功能区划中环境优化准入区,而管控措施为农产品安全保障区管控内容。
(三)未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规定要求对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运输过程、委托处置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四)引用的大气特征污染物监测、水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噪声监测等均无监测点位图。
(五)项目现状(工业)与规划(商住)不符合,无规划部门或当地镇政府意见。
(六)环评文本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2.055吨/年,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零。
(七)原辅材料中水性复合油墨含氨水15%,环评文本中遗漏氨气评价因子、源强分析及防治措施等内容。
根据《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浙环发〔2019〕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日常监督考核的通知》(温环函〔2017〕43号)、《平阳县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平环〔2017〕75号)等文件规定,该环评报告质量不合格,违反《温州市环境影响评价从业行为规范负面清单》。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你公司进行通报批评,你公司2019年3月份及第一季度环评单位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并对你公司在平阳县业务负责人进行约谈。
望你公司认真对照存在的问题,仔细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平阳县从事环评工作的其他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强化环评质量的内部把关审核,提高环评报告编制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心,切实提高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及服务效率。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2019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十条【编制人员要求】编制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中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全职人员。编制主持人应当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第十一条【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编制人员应当按规定在信用平台公开本人的基本情况、从业单位等基础信息,并取得信用编号。公开的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编制人员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关信息。 鼓励编制人员在信用平台公开教育背景、工作业绩等技术能力信息。编制人员应当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二条【主持和委托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由一个编制单位主持编制,并由该单位中的一名编制人员作为编制主持人。建设单位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应当与受委托的技术单位签订合同,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收费。
第十三条【质量控制】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并形成可追溯的质量控制记录。编制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当开展现场踏勘,掌握项目周边环境现状、环境保护目标等情况,并形成影像记录;开展环境影响预测时,应当记录原始数据,并形成预测过程文件。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相关基础资料,落实环境保护投入和资金来源,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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