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结果如何呢?
一起来看!
市安委办共抽查19家标杆示范企业
其中企业自主建设的5家
聘请第三方辅导的13家
委托第三方建设的1家
从检查情况看,被抽查的标杆示范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较好,企业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认识比较到位,能够按照要求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认真细致地辨识企业安全风险,结合企业实际科学评估分级,制定管控措施。并结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修订隐患排查清单,绘制公司(工厂)、车间四色平面分布图,张贴重点区域、重要岗位、主要设备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告知卡,对较大以上风险增添了警示标志,基本达到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异地交叉检查34家企业
被检查的标杆示范企业都能够高度重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制定方案计划,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落实相关工作内容。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
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区推动力度不够
企业全员参与落实不到位
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水平仍需加强
专项检查组织实施不够严密
各级务必将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全力组织推进,全程监督指导。对本地区标杆示范企业未组织自查的,请于11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市安委办上报专题自查报告。
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理顺和明确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中的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职责,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要督促指导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会同企业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依据科学的评估方法并考虑潜在事故发生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进行评估,对风险点逐一判定给出对应等级,制定管控措施。
要加强对本辖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其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对高风险、低管理水平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落实的,要依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市安委办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
重要指标,强化阶段性、常态化督促检查
对工作被动应付、进展缓慢的地区
将给予通报批评
并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
要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采取专人辅导和专业辅导相结合的方法,召开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现场会(推进会)和观摩培训活动,请典型标杆示范企业现身说法,或积极鼓励标杆示范企业成立第三方服务机构,一对一指导,面对面帮扶,扩大示范效应,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负责,全面掌握本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逐级、逐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企业要健全完善涵盖风险辨识评估、风险预警预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闭环管理模式,构建科学完备、系统规范、管控有效的安全风险预防长效机制。
文章来源:苏州安监
图片资料:苏州安监
声明:本网站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司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