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10月1日起这几类产品将由生产许可转为CCC认证

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出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等产品将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详情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为确保CCC认证实施顺利工作衔接平稳有序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One、认证实施日期

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具体产品范围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详见附件)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各指定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指定工作将另行公告)开始受理认证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下简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停止受理相关生产许可证申请已受理的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

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Two、指定认证机构工作要求

指定认证机构应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规则和对应产品实施规则的要求制定认证实施细则于2019年9月25日前向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完成备案

Three、CCC认证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衔接

(一)2020年10月1日前国内企业生产的以上产品应凭有效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出厂销售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二)对于已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若以上产品在2020年10月1日(含)后不再继续生产的无需办理CCC认证否则应尽快提交认证委托并在2020年10月1日前获得CCC认证

(三)对于持有效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提出的认证委托指定认证机构应承认相应的审查及检测结果制定相关转换方案(包括差异检测项目补充工厂检查等内容)并实施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换发CCC认证证书同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获证企业名单证书转换过程中发生的认证检测费用原则上由财政负担

(四)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认证机构通报和生产许可证到期情况及时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2020年10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注销所有未转换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五)对于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间生产的产品,2020年10月1日后可继续使用原包装(符合生产许可证要求)出厂销售

annex:1.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

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爆电气

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家用燃气器具

点击此处查看附件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

2019年7月5日

文章转载于中国认证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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