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浙江省首次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对全省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进行巡查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解决突出问题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今后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下称省安委会)将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安全生产巡查组巡查着力发现突出问题巡查组根据国家和省年度或重点时段确定的专题以及经省安委会议定的专题深入巡查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在巡查结束后巡查组要向省安委会汇报巡查结果巡查结果纳入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巡查发现好的经验及做法将视情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