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定了这3件大事: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管理方式改革和创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决定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更多消除群众和企业办事烦恼;确定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以诚信立身兴业。会上,李克强总理作出了哪些部署? 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管理方式改革和创新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会议指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1.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对有投诉举报等情况需要专项或重点检查的,也要严格规范程序。2.加强顶层设计,统一“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流程,整合各类市场监管平台。3.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监管,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4.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完善考核和问责免责办法。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都要推出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和效率的监管创新举措。 决定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 更多消除群众和企业办事烦恼 会议决定,顺应企业和群众呼声,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1.对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可直接取消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并抓紧修改或废止规章、文件。年底前先行取消申请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交的资金到位证明等一批证明事项。2.对法律法规有规定,但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间核查等涵盖或替代的证明事项,要提请修法,依托信息共享和信用体系予以取消。3.对各地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除地方性法规规定外,最晚应于年底前取消。4.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公布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对确需保留的要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 确定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 以诚信立身兴业 会议指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几年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实现全覆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初步显威。要坚持应用导向、立法先行,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2.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对侵权假冒、坑蒙拐骗、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公开曝光、坚决整治,让失信者受到惩戒和震慑。3.坚决守住信息安全底线,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加快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增进群众福祉。5.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发展第三方征信服务。强化政府部门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本文转载于:中国政府网 Read More …
Author: Huazhi standard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决定于5-11月联合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One、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作用,融合、整合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适应网络市场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通过开展网剑行动,以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和落实平台责任、规范格式合同为重点,更好地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进一步遏制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Two、重点工作 (一)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登记备案,并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公示。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对协议客户资格审查。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强网站备案、IP地址、域名等互联网基础管理。严厉查处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和无证经营、缺乏资质经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邮政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协作) (二)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严惩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伪造产地、厂名、质量标志,篡改生产日期,在网售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根据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等,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强婴幼儿辅食等重点食品监管,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在进出口和寄递环节,加大对网络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发现查处力度。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进行全方位整治,增强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震慑力。(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邮政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协作) (三)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市场混淆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推动执法办案工作。着力治理网络失信问题,严厉打击通过组织恶意注册、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合谋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从严处罚限制、排斥平台内的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参与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邮政局按职责分工协作) (四)坚持正确宣传导向,加大对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网络上具有不良影响、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和信息,加大对包括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热点领域执法力度。督促互联网平台加强自律,规范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价格、用途、有效期限等宣传信息,严禁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商品标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全面加强网络安全监管,遏制违法有害信息网上传播。(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网信办、药监局按职责分工协作) (五)规范网络合同格式条款,严厉打击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与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条款,采用显著方式提请合同相对人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认真及时查处混淆“定金”与“订金”、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自行解释“商品完好”以及在线旅游等网络服务交易平台经营者采用订金不退、增加限退条件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未经同意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打击惩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禁售物品和烟草制品、以及未备案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关注规范新型消费业态、模式,尤其是保健食品、生活信息服务等领域,谨防其转变为网络欺诈、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协作) 三、具体要求 (一)突出问题导向,精心组织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2017年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本地消费投诉举报集中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自选品类、领域,注重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原则和理念,坚持规范与整治结合,研究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关注网络市场突发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适时开展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二)依法依规开展,强化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地网监协作机制作用,以侵犯商标专用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刷单服务等违法行为为切入点,依法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强化网上发现、源头追溯、终端倒查,线上线下共同治理。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大要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优化跨地域跨部门执法指挥协调联动机制。畅通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三)落实平台责任,推进社会共治。综合运用联合座谈、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等市场主体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在平台治理、信息披露、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合规、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履行法定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积极协助配合行政机关监管执法。充分发挥消费者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新机制。 (四)提升技术水平,优化监测监管。充分运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及各地相关平台、系统,提高监管执法有效性。完善ODR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提高移动端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以及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关注网络集中促销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及时发现风险,警示违法。完善部门间信息交流反馈机制,将碎片化的市场监管信息统一起来,推动数据信息共享基础上的协同管网。 (五)健全信用体系,推行全网警示。推动网络交易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物流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作出信用承诺,Accept social supervision。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的基础信息和各部门履职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执法信息,归集记于企业名下,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发挥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作用,实施全网警示,引导涉网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 Four、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6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要求,统一思想,协同行动,保证机构改革期间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顺畅衔接。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重点领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6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各上级主管部门。 (二)组织实施阶段(7-11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开展网剑行动,突出重点问题,强化源头治理,督促指导生产企业和平台等网络经营者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充分发挥网监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逐级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督查总结阶段(10-11月)。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将从各成员单位、各地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赴部分地方对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交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析问题成因,研究解决对策,巩固行动成果。 请各地各部门于12月13日前将本系统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3件以上,附行政处罚决定书)、联合执法相关材料分别报各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如遇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各上级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监局通报儿童玩具抽检结果
日前,江苏省质监局对儿童玩具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此次抽查儿童玩具涉及木制玩具、毛绒玩具2种产品,共74批次,合格61批次,合格率为82.4%。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项目为标识和使用说明、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小零件3项指标。 注意寻找玩具包装上的警示信息 此次抽查发现11批次产品的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未按标准规定标明玩具适用年龄范围、安全警示等信息。 质监部门提醒家长们要使用玩具安全标志作为指导,在玩具包装上寻找警示信息或其他安全信息,如年龄警示标、特定危险的警示标、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名称及地址、制造商或分销商的商标/标记。对于无警示标识、无品牌型号、无适用年龄段标注、无执行标准、无使用说明的产品,应避免购买。 玩具包装薄膜应远离儿童 对玩具中使用的无衬里的软塑料薄膜或软塑料袋,在其外形最小尺寸大于100mm的情形下,国家标准对塑料薄膜厚度和留孔作出了专门的技术规定,防止儿童玩耍时被塑料薄膜掩住口鼻而造成意外伤害。此次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项目不合格。 玩具的包装袋或薄膜存在危险,特别是不透气带绳索的包装袋。打开玩具后,要将包装薄膜等远离儿童。 防止儿童误吞玩具小零件 国家标准规定: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均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36个月及以上但不足72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如能容入小零件试验器应设警示说明。此次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的小零件项目不合格,存在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被儿童吞入口中的风险。 在儿童使用玩具前,家长们要仔细查看玩具是否存在小零件、锐利的尖端或边缘、孔及间隙等问题,如果存在不要给儿童使用。无论孩子年龄多大,如果他们仍有啃咬物体的习惯,都要确保玩具或玩具部件尺寸足够大,不至于被孩子吞下、塞住嘴或喉咙。 质监部门提醒,给年龄较大孩子买的玩具也许不适合年龄较小孩子玩,或对年龄较小孩子不安全。给3岁以下孩子选择玩具尤其要谨慎,不要买带有可能会被吞下或吸入的小部件的玩具,包括小球体和未充气的气球,以及那些带有尖或粗糙边缘的玩具。 儿童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名单及结果.xls
华认标准获得国家认监委认证机构批准证书
2018年6月1日华认标准技术服务(苏州)有限公司获得了国家认监委的认证机构批准证书,目前批准开展的业务范围为管理体系认证领域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资格,华认标准将继续努力,争取早日获得更多资质,为昆山地区企业提供更多优质认证服务。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
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1日发布通知,决定2018年继续在全国选择若干创新资源集聚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需求迫切的重点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县),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运营与实体产业相互融合、相互支撑。 通知明确,经过3年的时间,在重点城市基本构建起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推动产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通知明确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比如,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鼓励建设具有产业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在强化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方面,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推动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等。 根据通知,中央财政对每个城市支持2亿元,2018年安排1.5亿元,剩余资金以后年度考核通过后拨付。城市可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等方式,统筹用于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